关于一个农民承包土地征收而未得到补偿的申诉 尊敬的领导: 我叫曾利民,家住常德市安乡县孟家洲十八组,是本地几十年的农民。今年8月12日左右因金海学校建校,征用了我的承包土地,还迫使我拆了1间杂屋,但补偿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落实(实属我的承包面积,每年370元的承包款已交,我组村民都可以作证,附:村民联名书),期间我多次找村支书周德昌处理补偿事宜,但一直都没有答复。8月17日左右我又找到镇长,当时镇长跟村支书周德昌打了电话,也无结果,皮球又踢给了村支书,当晚周德昌就带了村里的无业游民邹云友、石加友等5人手指鼻尖威逼组民签订了第2份无效证据。试问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?这种黑恶势力难道就没有人来管了?老百姓的冤何处能伸?现恳请领导们为老百姓作主!!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得到该有的补偿。 申诉人:曾利民15211290056 2020年9月7日 |
|
1楼#
发布于:2020-09-14 09:20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14 09:25
尊敬的网友:
1.因新金海学校师生较多,目前未行成交通回路,经县委、政府同意,决定在学校东边修建一条与行政西路相通的道路。道路建设需要对曾利民宅基地西侧排水沟进行征收,该排水沟属孟家洲社区18组居民集体所有,并非个人所有的承包土地。 2.被拆杂屋属临时违规抢搭建筑,在得知道路建设需要征拆后,而搭建的简易彩条布棚。另外曾利民所发群众签字证明图片是其房屋南边朝东西的一条沟渠,实属于曾利民个人所有,但道路修建占地是房屋西边沟渠。 3.孟家洲社区相关同志曾多次与曾利民接触调解,邹某为社区干部,参加工作3年;石某为社区会计,参加工作23年,其他人都系社区干部。 4.现阶段深柳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安排社区干部入户劝解,做好沟通解释工作。 |
|
2楼#
发布于:2020-09-14 08:55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14 09:09
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您的帖子我镇已收悉,镇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展开调查,现回复如下: 1.因新金海学校师生较多,目前未行成交通回路,经县委、政府同意,决定在学校东边修建一条与行政西路相通的道路。道路建设需要对申诉人宅基地西侧排水沟进行征收,该排水沟属孟家洲社区18组居民集体所有,并非个人所有的承包土地。 2.被拆杂屋属临时违规抢搭建筑,在得知道路建设需要征拆后,而搭建的简易彩条布棚。另,您所发群众签字证明图片是其房屋南边朝东西的一条沟渠,实属于您个人所有,但道路修建占地是房屋西边沟渠。 3.孟家洲社区相关同志曾多次与您接触调解,邹某为社区干部,参加工作3年;石某为社区会计,参加工作23年,其他人都系社区干部。 4.现阶段我镇将继续安排社区干部入户劝解,为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。 安乡县深柳镇人民政府 2020.9.14 |
|
3楼#
发布于:2020-09-11 10:55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11 11:04
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您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,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反馈处理情况。 |
|
4楼#
发布于:2020-09-09 09:26
周德昌就带了村里的无业游民邹云友、石加友等5人手指鼻尖威逼组民签订了第2份无效证据。还有这种事,这算不算是苍蝇。
|
|
7楼#
发布于:2020-09-09 10:01
你们那个村支书是不是把钱收了
|
|
18楼#
发布于:2020-09-14 08:55
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您的帖子我镇已收悉,镇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展开调查,现回复如下: 1.因新金海学校师生较多,目前未行成交通回路,经县委、政府同意,决定在学校东边修建一条与行政西路相通的道路。道路建设需要对申诉人宅基地西侧排水沟进行征收,该排水沟属孟家洲社区18组居民集体所有,并非个人所有的承包土地。 2.被拆杂屋属临时违规抢搭建筑,在得知道路建设需要征拆后,而搭建的简易彩条布棚。另,您所发群众签字证明图片是其房屋南边朝东西的一条沟渠,实属于您个人所有,但道路修建占地是房屋西边沟渠。 3.孟家洲社区相关同志曾多次与您接触调解,邹某为社区干部,参加工作3年;石某为社区会计,参加工作23年,其他人都系社区干部。 4.现阶段我镇将继续安排社区干部入户劝解,为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。 安乡县深柳镇人民政府 2020.9.14 |
|
19楼#
发布于:2020-09-14 09:20
尊敬的网友:
1.因新金海学校师生较多,目前未行成交通回路,经县委、政府同意,决定在学校东边修建一条与行政西路相通的道路。道路建设需要对曾利民宅基地西侧排水沟进行征收,该排水沟属孟家洲社区18组居民集体所有,并非个人所有的承包土地。 2.被拆杂屋属临时违规抢搭建筑,在得知道路建设需要征拆后,而搭建的简易彩条布棚。另外曾利民所发群众签字证明图片是其房屋南边朝东西的一条沟渠,实属于曾利民个人所有,但道路修建占地是房屋西边沟渠。 3.孟家洲社区相关同志曾多次与曾利民接触调解,邹某为社区干部,参加工作3年;石某为社区会计,参加工作23年,其他人都系社区干部。 4.现阶段深柳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安排社区干部入户劝解,做好沟通解释工作。 |
|